海仲与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签订合作协议
海仲代表团参加第十八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并成功申办第十九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
香港海员工会主席一行访问海仲上海分会
海仲委负责人李虎出席中外运长航重工船舶建造合同纠纷处理专项培训并授课
2012年海仲上海地区仲裁员第一次培训活动成功举办
英国南安普顿大学Filippo Lorenzo主任访问海仲上海分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海事、海商、物流争议以及其他契约性或非契约性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国内经济贸易和物流的发展。
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预缴一定的费用,包括仲裁费和实际费用。 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补偿其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其胜诉金额的10%
1 、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提单、运单等运输单证所涉及的海上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争议; 2 、船舶、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买卖、建造、修理、租赁、融资、拖带、碰撞、救助、打捞,或集装箱的买卖、建造、租赁、融资等业务所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