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国家将上海建成国际航运中心的战略,改善上海的投资软环境,方便当事人仲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于
2003年1月在上海设立了分会。上海分会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组成部分之一。上海分会下设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上海分会行使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相同的职能,可以独立受理和审理案件。为促进渔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及时有效解决渔事争议,2003年1月成立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渔业争议解决中心,设在上海分会内。